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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丨最高2000万资助!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有新变化

发布日期:2023-09-06 浏览次数:

近日,为抓住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契机,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重构优化人才政策体系,佛山市科技局对现有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佛山市科技领军人才团队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办法》显示,佛山将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主要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数字创意、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坚持产业化、市场化导向,面向全球集聚一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前景良好的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团队。


《办法》所称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包括科学家团队、创业英才团队以及青年拔尖人才团队。其中科学家团队包含诺贝尔奖级别团队及创业英才团队。团队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在佛山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可申请团队培育库项目;团队已在佛山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可申请人才团队项目。


科学家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且团队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5周岁;创业英才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青年拔尖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上述人才团队由1名带头人外加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核心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


入选团队最高可获得佛山市财政200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诺贝尔奖级别团队最高可给予2000万元院士级别团队最高给予1500万元创业英才团队最高给予1000万元青年拔尖人才团队最高给予500万元;团队培育库项目入选后成立企业并启动项目实施,市财政给予后补助支持,一年内经团队项目承载企业申请按照企业已投入自筹经费的5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金额参考申请金额确定,不高于入选类别的最高额度。


《办法》提出,对佛山市内单位获得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立项的,佛山市财政对每个团队按照省财政资助经费的50%进行配套。鼓励各区财政对入选的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和佛山市科技领军人才团队进行配套资助。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人才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须与项目承载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务合同),合同期限要覆盖立项团队项目的实施时间,合同约定指标完成后可提前申请验收。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团队根据《佛山市科技领军人才团队资助申报指南》,可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供相关附件及承诺函。


此外,《办法》还提出,佛山市科技局除采取专家评审方式外,还将采取定向择优、“一事一议”、五区推荐、以赛代评等方式遴选团队。其中,定向择优方式是指战略科学家等顶尖人才领衔并掌握颠覆性技术的人才团队可定向择优或“一事一议”,最高资助2亿元,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75周岁。以赛代评方式则是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及市人才工作管理部门设立的人才引进奖项并落户佛山的项目,经申请可纳入团队培育库项目。


对违反《办法》有关规定的,实行终身追责、联合惩戒,视情节追回相关经费,并将承载企业、带头人及相关核心成员纳入佛山市科技失信“黑名单”。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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