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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丨最高补助1000万!一图读懂南海机器人产业扶持办法

发布日期:2021-05-13 浏览次数: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发布《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20年修订)(下称《办法》),对机器人企业在租金、投资补助、产品补贴等方面进行扶持。《办法》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南海区经促部门每年将按照区政府重点工作、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需要发布年度项目申报通知(指南),扶持对象为列入当年申报通知(指南)的项目和达到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以及机器人产业发展相关企事业单位。



《办法》扶持2019年1月1日后在南海区内新注册成立的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包括租金补贴、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补助上限1000万元)、产品补贴(按整机售价1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25万元/台)。另外,对2019年1月1日后在南海区内新注册成立的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提供租金补贴。在南海区域范围内租赁生产经营用房的,投产当月起前三年分别按照20、15、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其中,企业当年只可择一享受,不得既享受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扶持,又享受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


《办法》还扶持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扶持机器人应用及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方面,对属国家(省、市)机器人应用、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单个配套奖补资金最高100万元;对区级示范项目,单个奖补资金最高100万元。


单体机器人应用补贴方面,南海区级品牌企业购买机器人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按机器人购置费(不含税)给予10%的资金奖补,单个机器人奖补不超过4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奖补资金不超过500万元;非品牌企业购买机器人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按机器人购置费(不含税)给予7.5%的资金奖补。单个机器人奖补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同时,《办法》对引荐机器人项目落户南海区的引荐人,按照南海区招商引资相关扶持政策给予奖励;对机器人企业给予融资风险补偿扶持;对机器人产业相关人才团队落户南海,按照南海区现有的人才团队政策予以支持。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本办法旨在推动南海高质量发展,助推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鼓励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和应用,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通过打造全国机器人集成创新中心,培育一批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加速制造业智能化进程。